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、強迫、引誘、容留、介紹******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
· 來源:最高人民法院· 發布時間:2017-07-23 16:00:51
《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組織、強迫、引誘、容留、介紹******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》已于2017年5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716次會議、2017年7月4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66次會議通過,現予公布,自2017年7月25日起施行。
最高人民法院
最高人民檢察院
2017年7月21日
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
關于辦理組織、強迫、引誘、容留、介紹******刑事案件
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
法釋〔2017〕13號
為依法懲治組織、強迫、引誘、容留、介紹******犯罪活動,根據刑法有關規定,結合司法工作實際,現就辦理這類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:
第一條以招募、雇傭、糾集等手段,管理或者控制他人******,******人員在三人以上的,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規定的“組織他人******”。
組織******者是否設置固定的******場所、組織******者人數多少、規模大小,不影響組織******行為的認定。
第二條組織他人******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“情節嚴重”:
?。ㄒ唬?*****人員累計達十人以上的;
?。ǘ?*****人員中未成年人、孕婦、智障人員、患有嚴重性病的人累計達五人以上的;
?。ㄈ┙M織境外人員在境內******或者組織境內人員出境******的;
?。ㄋ模┓欠ǐ@利人民幣一百萬元以上的;
?。ㄎ澹┰斐杀唤M織******的人自殘、******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;
?。┢渌楣潎乐氐那樾?。
第三條在組織******犯罪活動中,對被組織******的人有引誘、容留、介紹******行為的,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。但是,對被組織******的人以外的其他人有引誘、容留、介紹******行為的,應當分別定罪,實行數罪并罰。
第四條明知他人實施組織******犯罪活動而為其招募、運送人員或者充當保鏢、打手、管賬人等的,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四款的規定,以協助組織******罪定罪處罰,不以組織******罪的從犯論處。
在具有營業執照的會所、洗浴中心等經營場所擔任保潔員、收銀員、保安員等,從事一般服務性、勞務性工作,僅領取正常薪酬,且無前款所列協助組織******行為的,不認定為協助組織******罪。
第五條協助組織他人******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四款規定的“情節嚴重”:
?。ㄒ唬┱心?、運送******人員累計達十人以上的;
?。ǘ┱心?、運送的******人員中未成年人、孕婦、智障人員、患有嚴重性病的人累計達五人以上的;
?。ㄈ﹨f助組織境外人員在境內******或者協助組織境內人員出境******的;
?。ㄋ模┓欠ǐ@利人民幣五十萬元以上的;
?。ㄎ澹┰斐杀徽心?、運送或者被組織******的人自殘、******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;
?。┢渌楣潎乐氐那樾?。
第六條強迫他人******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一款規定的“情節嚴重”:
?。ㄒ唬?*****人員累計達五人以上的;
?。ǘ?*****人員中未成年人、孕婦、智障人員、患有嚴重性病的人累計達三人以上的;
?。ㄈ娖炔粷M十四周歲的************的;
?。ㄋ模┰斐杀粡娖?*****的人自殘、******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;
?。ㄎ澹┢渌楣潎乐氐那樾?。
行為人既有組織******犯罪行為,又有強迫******犯罪行為,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以組織、強迫******“情節嚴重”論處:
?。ㄒ唬┙M織******、強迫******行為中具有本解釋第二條、本條前款規定的“情節嚴重”情形之一的;
?。ǘ?*****人員累計達到本解釋第二條第一、二項規定的組織******“情節嚴重”人數標準的;
?。ㄈ┓欠ǐ@利數額相加達到本解釋第二條第四項規定的組織******“情節嚴重”數額標準的。
第七條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,犯組織、強迫******罪,并有殺害、傷害、******、綁架等犯罪行為的,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。協助組織******行為人參與實施上述行為的,以共同犯罪論處。
根據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,組織、強迫未成年人******的,應當從重處罰。
第八條引誘、容留、介紹他人******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定罪處罰:
?。ㄒ唬┮T他人******的;
?。ǘ┤萘?、介紹二人以上******的;
?。ㄈ┤萘?、介紹未成年人、孕婦、智障人員、患有嚴重性病的人******的;
?。ㄋ模┮荒陜仍蛞T、容留、介紹******行為被行政處罰,又實施容留、介紹******行為的;
?。ㄎ澹┓欠ǐ@利人民幣一萬元以上的。
利用信息網絡發布招嫖違法信息,情節嚴重的,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的規定,以非法利用信息網絡罪定罪處罰。同時構成介紹******罪的,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。
引誘、容留、介紹他人******是否以營利為目的,不影響犯罪的成立。
引誘不滿十四周歲的************的,依照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,以引誘************罪定罪處罰。
被引誘******的人員中既有不滿十四周歲的******,又有其他人員的,分別以引誘幼女******罪和引誘******罪定罪,實行并罰。
第九條引誘、容留、介紹他人******,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“情節嚴重”:
?。ㄒ唬┮T五人以上或者引誘、容留、介紹十人以上******的;
?。ǘ┮T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、孕婦、智障人員、患有嚴重性病的人******,或者引誘、容留、介紹五人以上該類人員******的;
?。ㄈ┓欠ǐ@利人民幣五萬元以上的;
?。ㄋ模┢渌楣潎乐氐那樾?。
第十條組織、強迫、引誘、容留、介紹他人******的次數,作為酌定情節在量刑時考慮。
第十一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六十條規定的“明知”:
?。ㄒ唬┯凶C據證明曾到醫院或者其他醫療機構就醫或者檢查,被診斷為患有嚴重性病的;
?。ǘ└鶕救说闹R和經驗,能夠知道自己患有嚴重性病的;
?。ㄈ┩ㄟ^其他方法能夠證明行為人是“明知”的。
傳播性病行為是否實際造成他人患上嚴重性病的后果,不影響本罪的成立。
刑法第三百六十條規定所稱的“嚴重性病”,包括梅毒、淋病等。其它性病是否認定為“嚴重性病”,應當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》《性病防治管理辦法》的規定,在國家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規定實行性病監測的性病范圍內,依照其危害、特點與梅毒、淋病相當的原則,從嚴掌握。
第十二條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或者感染艾滋病病毒而******、嫖娼的,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條的規定,以傳播性病罪定罪,從重處罰。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致使他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,認定為刑法第九十五條第三項“其他對于人身健康有重大傷害”所指的“重傷”,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款的規定,以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:
?。ㄒ唬┟髦约焊腥景滩〔《径?*****、嫖娼的;
?。ǘ┟髦约焊腥景滩〔《?,故意不采取防范措施而與他人發生性關系的。
第十三條犯組織、強迫、引誘、容留、介紹******罪的,應當依法判處犯罪所得二倍以上的罰金。共同犯罪的,對各共同犯罪人合計判處的罰金應當在犯罪所得的二倍以上。
對犯組織、強迫******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的,應當并處沒收財產。
第十四條根據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條、第三百一十條的規定,旅館業、飲食服務業、文化娛樂業、出租汽車業等單位的人員,在公安機關查處******、嫖娼活動時,為違法犯罪分子通風報信,情節嚴重的,以包庇罪定罪處罰。事前與犯罪分子通謀的,以共同犯罪論處。
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三百六十二條規定的“情節嚴重”:
?。ㄒ唬┫蚪M織、強迫******犯罪集團通風報信的;
?。ǘ┒陜韧L報信三次以上的;
?。ㄈ┮荒陜纫蛲L報信被行政處罰,又實施通風報信行為的;
?。ㄋ模┲率狗缸锛瘓F的首要分子或者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未能及時歸案的;
?。ㄎ澹┰斐?*****嫖娼人員逃跑,致使公安機關查處犯罪行為因取證困難而撤銷刑事案件的;
?。┓欠ǐ@利人民幣一萬元以上的;
?。ㄆ撸┢渌楣潎乐氐那樾?。
第十五條本解釋自2017年7月25日起施行。
責任編輯:劉瑞紅
- 上一篇: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為改善營商環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見 2017/8/22
- 下一篇:雄越律師成功破解顧問咨詢費與借款雙重糾紛 2017/7/2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