雄越律師成功破解顧問咨詢費與借款雙重糾紛
2015年4月11日,天津**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孫某與周某簽訂了《連鎖戰略顧問服務協議》,委托周某為其提供顧問咨詢服務,而該公司應于2016年1月15日之前向周某支付40萬元咨詢費。之后周某按照協議履行自己的義務,而該公司卻未向周某付款。而同年4月,孫某還向周某借款22萬元,并口頭約定歸還時間為2015年8月之前。借款后,孫某只歸還了周某13萬元,還欠9萬元。此時問題又來了,天津**公司拒不承認公司欠周某的咨詢費,稱是孫某個人行為與公司無關。2016年8月13日,在雄越傅律師幫助下,通過協商將天津市**公司欠原告的40萬元咨詢費與孫某欠周某的個人債務合并,一起轉由孫某承擔,孫某出具了49萬元的欠條并約定在2016年9月30日前歸還。此后,孫某僅僅歸還5萬元欠款,還剩44萬元仍未歸還。為此傅律師幫助周某將孫某訴至法院,現龍崗區人民法院已作出判決,支持我方當事人的訴訟請求,判令孫某返還欠款44萬元與違約金以及承擔案件受理費和財產保全費用。
案件難點與亮點:
周某和孫某先有合同糾紛(咨詢費給付義務),后有借款糾紛,如何將公司債務轉化為個人債務,然后又將二者合并,這是本案最大的難點。在此之間還存在多次還款和剩余債務問題,同時涉及還款利息、逾期利息起算時間、利率等計算問題,這需要一步步細致地梳理,而傅律師都一 一做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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